东莞城团〔2025〕18号关于开展东莞城市学院团校第十九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dmin发文单位: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浏览次数:589更新时间:2025-09-12 16:58:47
校内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壮大我校共青团队伍,及时吸纳思想进步、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团组织,校团委按照团省委统一核定的团员发展计划和分配的团员编号,将于2025年下半年发展一批新团员,开展团校第十九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5年9月至11月
二、发展对象
2022级至2024级全日制在校生,有意愿向团组织靠拢的、积极向上的非团员青年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了解并承认团的章程,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行动上维护集体利益,学习成绩良好,无不良现象、记过处分等。
三、发展流程
(一)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提交《入团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详细格式见《入团申请书写法及要求》(附件1)。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二级学院组织院内团支部选定拟培养考察名单,团支部将各班的学生入团申请书报送至二级学院团委汇总。二级学院团委审核确定、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东莞城市学院团校第十九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各二级学院参加团校名额》(附件2)数量择优选送参加学习,同时填报《XX学院推荐参加东莞城市学院团校第十九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名单》(附件3)。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校团委将开展业团课培训,结合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志愿活动等,组织培养考察对象系统学习团章,了解历史,不断端正入团动机及思想。
(四)发展对象确定
完成团委团课培训、考试(考察)合格的,并顺利结业,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的入团考察对象,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上级团员发展名额,择优确定新团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团员。
(五)新团员接收,填写入团志愿书
1.新团员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入团志愿书。
2.新团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团支部、学院团委)的两名团员或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六)举办入团仪式
校团委统一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并颁发团徽,发展团员对象正式加入中国共青团。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团章要求来发展新团员,做到有步骤、有组织。
2.二级学院团委于2025年9月21日下午17点前将《XX学院推荐参加东莞城市学院团校第十九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名单》(附件3)统计完成并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dgcytwz@126.com。
附件:
1. 入团申请书写法及要求
2.东莞城市学院团校第十九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各二级学院参加团校名额
3.XX学院推荐参加东莞城市学院团校第十九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名单
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