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团〔2025〕13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基层团学组织工作绩效考核月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发文单位: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浏览次数:523更新时间:2025-04-01 17:38:44
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要求,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14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共青团广东省委《2024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绩效考核办法(2025版)>的通知》(东莞城〔2025〕40号),现将2025年度基层团学组织工作绩效考核月度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时代精神,深入探讨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深刻洞察和殷切期望,坚持不懈用新时代共青团员“五个模范”的标准和要求武装青年,同时紧随党的步伐,将青年视作民族复兴中不可或缺的先锋力量,团结凝聚团员青年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
二、成立2025年基层团学组织工作绩效考核月度评价工作专班
组 长:范琪(校团委书记、学生部副部长)
副组长:梁刚肇(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校学生会秘书长)
组 员:冯嘉亮(组织宣传部科员)
谭晓盈(创新实践部科员)
三、评价内容
为落实各基层团学组织考核与评价体系,校团委围绕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组织建设及改革评估工作、学生会改革与规范管理、大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教育计划、共青团创新培育与就业能力提升工作、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团管理工作、共青团工作大局贡献度等八大模块,制定了《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度基层团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附件1),评价指标紧紧聚焦成长成才的青年任务,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以此全面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专业化、效率化与科学水平化,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学组织认真学习《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度基层团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附件1)、《东莞城市学院基层团学工作绩效考核(2025年评分汇总表)》(附件2),落细落实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进度,确保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基层团学组织工作绩效考核月度评价工作专班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2月考核在2月中旬完成、7—8月考核在8月中旬完成)前按照《东莞城市学院基层团学工作绩效考核(2025年评分汇总表)》(附件2)所示本月所须考核的评价内容以及《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度基层团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方法》(附件1)的相关标准进行对标打分,并于分数统计结束后次日对上一月的绩效考核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各学院团委可以向基层团学组织工作绩效考核月度评价工作专班有关负责同志核对情况。在工作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防止层层加码,又要防止应付了事,出现“人在心不在”等现象,杜绝弄虚作假、夸大其实等问题。
附件:1.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度基层团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体系及评分方法
2.东莞城市学院基层团学工作绩效考核(2025年评分
汇总表)
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