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的名单公示
作者:admin发文单位: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浏览次数:3037更新时间:2025-03-03 21:25:56
校内各单位:
2024年以来,东莞城市学院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响应并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坚持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改革攻坚,显著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跨越与成效。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莞城团〔2024〕3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与评比表彰相关规定,坚持推优标准,严格推优程序,通过各团支部民主表决,二级学院学院团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拟授予城建与智造学院团委等3个团组织“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22级法学2班团支部等36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李楠等3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周泽纯等324名同学“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陈明媚等769名同学“优秀学生团员”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3月4日起至3月8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单位:校团委组织部
受 理 人:李静妍、刘东烜
联系电话:135 5388 0717
电子邮箱:dgcytwz@126.com
附件:1.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委”拟表彰名单
2.2024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拟表彰名单
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拟表彰名单
4.2024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拟表彰名单
5.2024年度“优秀学生团员”拟表彰名单
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