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团〔2025〕11号关于开展东莞城市学院团校第十八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admin发文单位: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浏览次数:2459更新时间:2025-03-05 17:42:11
校内各基层团组织:
为进一步壮大我校共青团队伍,及时吸纳思想进步、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团组织,校团委按照团省委统一核定的团员发展计划和分配的团员编号,将于2025年上半年发展一批新团员,开展我校团校第十八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5年3月至5月
二、对象
我校21-24级全日制在校生(含普本、专升本),有意愿向团组织靠拢的、积极向上的非团员青年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了解并承认团的章程,自觉遵守团的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行动上维护集体利益,学习成绩良好,无不良现象、记过处分等。
三、发展流程
(一)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提交《入团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详细格式见《入团申请书写法及要求》(附件1)。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团支部选定拟培养考察名单,并将入团申请书一起报送至学院团委汇总。学院团委审核考察入团积极分子,按《东莞城市学院第十八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二级学院参加团校名额》(附件2)的数量择优报送参加团校学习,并填报《XX学院推荐参加团校第十八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3)于2025年3月10日晚上22:00点前统计完成并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dgcytwz@126.com。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校团委将开展团课培训,结合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志愿活动等,组织培养考察对象系统学习团章,了解历史,端正入团动机及思想。
(四)发展对象确定
顺利完成校团委团课培训、考试(考察)合格的,并顺利结业,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的入团考察对象,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上级团员发展名额,择优确定新团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团员。
(五)新团员接收,填写入团志愿书
1.入团积极分子实事求是地填写。
2.入团积极分子必须由所在单位(学院团委、团支部)的一至二名团员或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意见。
(六)举办入团仪式
校团委统一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发展团员对象正式加入中国共青团。
四、工作要求
学院团委、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团章的要求发展新团员,做到有步骤、有组织的开展。
附件:
1. 入团申请书写法及要求
2.东莞城市学院第十八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二级学院参加团校名额
3.XX学院推荐参加团校第十八期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共青团东莞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