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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国耻,珍爱和平’——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主题团日活动的相关要求

作者:院团委办公室发文单位:共青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浏览次数:2049更新时间:2015-05-06 15:31:50

一、活动开展相关要求

(一)安全第一,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各支部进行活动的过程要确保每位同学的人生安全,尤其是外出开展团日活动的团支部更要注意活动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开展“撕名牌”等类似危险性高、安全问题难以保障的活动。要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中,参与者要服从上级安排,在不得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各级的工作,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各系团支部要保证参与活动的人数占本支部90%以上。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系团总支组织部安排干事对各个团支部开展的团日活动进行监督工作。务必保证团日活动的顺利进行,消除安全隐患,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吃喝玩乐”等敷衍行为。

(二)加强网络互动,做好跟踪报道工作。各系团总支以及各团支部官方微博须在活动期间共享活动图片并@东莞城院共青团(新浪微博)并且将活动相片编辑文字上报至院团委宣传部邮箱dgcytwx@126.com;

(三)投送新闻稿件。各系团总支在活动期间应即时关注各团支部开展动态,挖掘典型先进团支部进行报道,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投送新闻稿件至团委工作邮箱;

(四)照片有活动标识物。上交活动照片中须有团旗或横幅标识(此次团日活动主题的标识物。如 “勿忘国耻,珍爱和平 ——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的横幅)。

二、活动后期工作

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整理本支部的团日活动资料,并上交材料到各系团总支。

后期材料包括:

(一)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方案;

(二)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总结;

(三)各团支部的团日活动照片(5张);

(四)一篇优秀团员团干的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

(五)一篇团总支活动总结(不少于800字);

(六)活动过程中投送的新闻稿(重新整合到一个文件夹)。


以上资料由各系部团总支整理好编制成光碟后于6月8日中午12:30—13:30上交到学生团委办公室E318。


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

林纯炯:电话:15812831691(城短:691691);

黄桂海:电话:13532636769(城短:656769);

曾晓蔚:电话:13450085820(城短:665820);

工作邮箱:ccdgut-tw@qq.com。


共青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